委托人:专利权人厦门唯恩电气有限公司
民事案由:作为第三人参加针对第28351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的行政诉讼
受理单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代理结果:驳回原告请求,支持复审委做出的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的决定。
1. 基本案情:
无效宣告请求人哈廷电子有限公司及两合公司于2015-6-30对专利权人的专利连接器电磁兼容EMC外壳,专利号:201420344907.5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委托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无效宣告。决定后原告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专利权人再次委托我司代理,作为第三人参加针对第28351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的行政诉讼。
2. 判决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原告请求,支持复审委做出的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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